彰化縣長選情激烈,無黨籍候選人黃文玲23日到縣府要求魏縣長徹查國民黨候選人王惠美關說案時與魏縣長相遇握手,24日在王惠美團隊和縣議員劉惠娟在臉書上出現疑似黃文玲擔任魏明谷打手的文字和照片,黃文玲非常生氣,24日到彰化地檢署按鈴怒控告王、劉兩人散播不實照片內容,違反選罷法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之罪,並附帶請求1000萬元民事賠償,將捐給慈善公益團體。
24日上午黃文玲由律師夫婿陳忠儀和團隊陪同到地檢署提出申告,黃文玲說,她前往縣府要求魏明谷徹查大統黑心燕麥片關說及幕後門神事件,會後她應媒體要求與魏握手。黃文玲強調,公開或辯論場合握手是很正常的事,再說,是魏明谷走出來後主動拉她的手,當場反嗆魏明谷,要求一周內查緝,如果是「打手」,何來搶「縣長」的位子呢?竟被王惠美的團隊製作憑空捏造照片文字對外散播,明顯違反選罷法。選戰剩下30天,黃文玲說打王打魏,都準備好了,請準備接招,讓選民檢視。
無中生有? 黃文玲控告王惠美、劉惠娟意圖使人不當選
黃文玲指出,王、劉散播的照片移花接木,無中生有,魚目混珠,以「潑髒水」方式誣蔑她,意圖讓她不當選,是最惡劣抹黑手段。轉傳的照片指訴:「我哥(駐瑞士代表黃偉峰)在瑞士靠你們幫忙了亅,「但你要出來幫我當打手」,黃文玲說,她沒說過的話硬要塞到她嘴裡,一定告到底。
對黃文玲控告,王惠美總部表示:「之前都已表達過了,謝謝大家關心」,劉惠娟表示:「內容非我寫的,此事可受公評,請黃文玲不要浪費司法資源,也感謝黃文玲抬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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